吉比特: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厦门吉比特 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注销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注销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 期权。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41 名激励 对象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独立董事: 鲍卉芳、梁燕华、吴益兵 2023 年 10 月 24 日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二、关于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