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比特: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2月)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工作规则规定的最低人数时, 董事会应当根据本工作规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 委员担任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建立 健全完整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 高公司 ESG 治理水平,监督用户隐私及数据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下合称"有关法律 法规")及《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ESG 风险和机遇、重大投资决策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