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比特: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2月)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 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 下合称"有关法律法规")及《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承办委员会的有关具体事务。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