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比特:北京市海问(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与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北京市海问(深圳)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问(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 关法律")及《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京市海问(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厦门吉比特网络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 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 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 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 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