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比特: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 |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 | |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 | |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 | 代表人。 |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