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药业: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 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已于 2023 年 7 月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配股、缩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