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9月)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九月 | 第一章总则 2 | | --- | | 第二章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2 | | 第三章会议的提案与通知 3 | | 第四章会议召集、召开 5 | | 第五章会议决议和记录 5 | | 第六章附则 7 |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以及《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 产生。监事会成员中包括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