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尔股份:天元律师关于韦尔股份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442 号 致: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不高于人民 币 1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韦尔股份")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