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发行人及保荐人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十月 7-1-1 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97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君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 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所使用的简称与尽职调查报告中的释义相同;以 下回复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7-1-2 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问题 1 请发行人说明:子公司海神制药的收购背景,商誉减值测试过程,2022 年 商誉减值损失计提的充分性,近期是否存在计提大额商誉减值损失的风险。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