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司太立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金证法意【2024】字 0407 第 0167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407 第 0167 号 致: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郑寰律师、王迟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 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4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2024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上 刊登了《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