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重新论证暂缓实施及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重新论证暂缓实施及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 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诺华"或"公司")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对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之一的"高 端制剂项目"重新论证,暂缓实施,并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进行了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2020]237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 52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税)7,302,370.3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