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电话:021-58358013 | 传真:021-58358012 网址:http://www.gffirm.com | 电子信箱:gf@gffirm.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26 楼| 邮政编码:200120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致: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 波美诺华药业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