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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电力: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556Hexing(603556)2023-12-17 07:3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倪俊骥律师、陈晓纯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对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及《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 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规 定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 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会议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