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汇金通: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577HJT(603577)2024-04-16 09:24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HH LAW FIR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4)第36号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4)第36号 致: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 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向公众披露,并依 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