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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环境:高能环境董事会议事规则
603588BGE(603588)2023-12-28 09:41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1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