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环境:高能环境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北京高能时代 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