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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修订)
603598INLY(603598)2023-12-11 09:47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功 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做到事前审计、专业 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引力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且其 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 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的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