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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股份: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603600UE(603600)2024-08-26 07:33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份前,应当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 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六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本公司股份应当规范、理性、有序, 充分关注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