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激光:京华激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规范修订,同时授权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或备案手续。具体修订如下: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4-011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一百三十八条 | 第一百三十八条 |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 公司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 公司设副总经理 6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 解聘。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