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麒盛科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薪酬的 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监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监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二) 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 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 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 准任命的全体董事、全体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 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董监高"。 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 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 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监高薪酬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