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麒盛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4月修订)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 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 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影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 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第一大股东; (四)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