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二)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京天股字(2024)第 068-3 号 致: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 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 问,为本次发行出具京天股字(2024)第 068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以下 简称"《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24)第 068-1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 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京天股字(2024)第 068-2 号《北京市天 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