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利通电子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分别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 申请撤回相关申请 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发行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提交的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