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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电子: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四年七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 2024 年 4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00 号)(以下简 称"问询函")已收悉,感谢贵所对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工作的指导。 按照贵所问询函的要求,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相关 方,本着审慎、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 核查和落实,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补充和说明, 请予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江苏利通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2、本问询函回复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 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