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利通电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2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 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29 元,共计募集资金 48,225.00 万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未包括已预付的 100.00 万元)3,727.5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497.4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 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