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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电子:利通电子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7 | 李潇 | 2,100,000 | 0.81 | | --- | --- | --- | --- | | 8 | 史旭平 | 1,960,000 | 0.76 | | 9 | 杨丽波 | 1,469,600 | 0.57 | | 10 | 杭州锐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锐 稳迪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420,800 | 0.55 |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 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审议本次回购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