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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电子:利通电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乐宏伟)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乐宏伟)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5 月 18 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于董事会各 项议案认真进行审核并独立地行使表决权。对于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领域发 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可行的建议,对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起到促进作用。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审 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在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后,以 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及发表独立意见。对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 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 等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