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彤 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彤程新材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27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800,18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001,8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2,345,785.45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789,832,414.5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2月1日到位,并经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