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9 日分别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 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64 元/股(含),回购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从 2023 年 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 月 2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灵康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9)。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001,7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38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5.33 元/股,最低价为 5.29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