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灵康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 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灵康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40号文核准,公司由本次发 行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1 司债券52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25,000,000.00元,坐扣中信证券承销和保荐费用4,245,283.02元(不含税)后的 募集资金为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