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 之 专项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楼 电话:(8621) 68769686 传真:(8621) 58304009 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英股份"或"公 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 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差异化分红的 相关文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进行了必要的询问。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承诺及 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