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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天然气: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603689ANG(603689)2023-10-27 09:05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人员组成结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促进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议事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等,并就专门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提名 委员会主任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代行其职责。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