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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天然气: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603689ANG(603689)2023-10-27 09:01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 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 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省天然气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 专门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 员,其他委员由公司董事会在董事范围内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即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 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