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品铺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_提名李四海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宁波汉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提名李四海为良品铺子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同意出任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