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品铺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_李四海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李四海,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宁波汉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提名为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 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良品铺子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1 位任职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