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科力: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批准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之决议而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 委员会委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本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且为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