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科力: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 大事项的情况汇报。每一年度公司均应安排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情况以及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汇报及考察均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书面提交 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委员会应审阅公 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就审核的情况形成书面意见并提交年审注册会计师。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2 号——业务办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职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