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科力: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无 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 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 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1 (二)监督、核实公司重大投资决策;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