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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603727BOMESC(603727)2023-10-27 10:3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电话:+86 22 66219991 传真:+86 22 66299900-661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 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 事在年报编制、审议与披露工作中的职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 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要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依据公司提交的年报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 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职责。在年报工作期间、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和 了解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