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域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电话:+86 22 6621999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不 得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权,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进行集体决策,不得 授予董事长、总裁等其他主体行使。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具体授权内容不得超 过《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及提案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