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美股份: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2月)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 年 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 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一)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 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