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的独立 意见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江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胡芳芳、汪科采取责令改正措 施的决定》(【2024】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职责, 对本次公司收到《决定书》事项高度重视,召开多次会议对本次《决定书》中所提及的 公司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发生的原因、背景、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计划整改方案进行全面 了解,同时积极督促相关整改措施的实施落地,并督促公司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完 善合规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一、本次融资性贸易业务发生的背景原因及后续相关进展说明 (一)本次贸易业务发生的背景原因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一步沟通,我们了解到本次贸易业务发生的背景原因主要系: 为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应对公司所处消费电子行业周期性波动所带来的毛利下滑, 2022年4月,公司与广东晨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海科技")签署《供应链服务 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