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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力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603819Shenli(603819)2024-04-26 07:52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 务所,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二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 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审计项目组主要成员(包括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