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股份:正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之签字 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作为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相关 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