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太太: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 保各委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和《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 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