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太太: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稿)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股东大会的 有关工作人员、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 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大会的正常 召开负有诚信勤勉的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9、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