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好太太: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603848Hotata(603848)2024-04-22 11:35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决议批准 后成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 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提名的重大方案在形成决议前已得到 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