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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荣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八月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 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荣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应当包括2名 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 2 (四)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监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童程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监事会下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 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 第二章 监 事 第六条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 监事会中的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