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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胜新材:中信证券关于鼎胜新材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新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为 125,4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1,254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期限 6 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24,459.06 万元。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