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申请文件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申请文件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51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和主承销商, 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 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7-1-1-1 黑体(不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不加粗) 对《募集 ...